尊敬的客戶:
根據(jù)大商所發(fā)〔2022〕419號、鄭商函〔2022〕437號、上期發(fā)〔2022〕229號、上能發(fā)〔2022〕47號通知內(nèi)容,各交易所將自2022年8月5日(即8月4日晚連續(xù)交易)起,對部分期貨、期權(quán)合約收取申報費及調(diào)整原有申報費收費標準。
交易所具體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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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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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州商品期貨交易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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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期貨交易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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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|
https://www.ine.com.cn/news/notice/6054.html |
我司敬請您關(guān)注合約交易規(guī)則的變化,及時調(diào)整持倉,謹慎操作,理性投資,合理規(guī)避風險。
中融匯信期貨有限公司
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